主要职责
(二)研究提出自治区纺织工业的行业法规,组织制定行业管理规章、技术标准;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掌握、分析自治区纺织行业生产经营和市场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组织有关的自治区纺织行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四)指导直属国有纺织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指导自治区国有纺织企业压锭、减员、调整、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
(五)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自治区纺织行办设4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行政事务;负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根据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研究拟定自治区纺织行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纺织工业的行业法规,组织制定自治区纺织行业管理规章、技术标准;推进纺织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对有关的纺织工业投资项目给予指导并提出意见。组织有关的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协作。
(三)行业管理处
掌握、分析纺织行业生产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汇集、分析和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四)企事业改革处
指导自治区国有纺织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直属国有纺织企业扭亏解困、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推进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