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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狠抓整改落实 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

时间:2018-01-12 11:39:58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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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在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馈的环境保护督察意见中,巴州涉及整改问题13项,现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月8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任务,巴州党委、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州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指出,要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定期调度、分工协作的原则,通过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方案实施和整改情况上报三个阶段进行整改工作,全力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同时,巴州党委、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巴州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

目前,巴州各相关县市、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立行立改,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在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环境保护督察意见中,有关博湖县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反馈,现已通过先期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等措施,实现了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毛吉新说,污水处理厂积极筹措资金投入20万元,进一步完善废水处理工艺。为彻底解决出水氨氮指标不稳定问题,2017年12月,博湖县再投入115万元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经改造,污水处理厂出水已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同时,委托了第三方对污水处理厂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运行和维护,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正常运行。

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附近的居民纷纷表示生活环境日益好转。“污水经过处理从管道排走,我们再也闻不到异味了。”博湖县居民程鹏说。

“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下一阶段,还将进行总投资1000余万元的一级B提标一级A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可实现更高标准的稳定达标排放。”博湖县环保局局长李海胜表示,不仅如此,博湖县大河口景区也在2017年12月31日对景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环保验收,目前处于正常运行阶段。

自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反馈督察情况以来,博湖县采取强有力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向好,通过持续整改,博斯腾湖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巴州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博斯腾湖水质比2015年同期出现了环比递增式好转,水中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每升21毫克,水质接近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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